財團法人宜蘭吳沙文化基金會
弱勢優秀學生公益活動獎助學金申請辦法
本基金會重視品格教育結合公益服務,由服務過程中學習培養出具備德、智、體、群、美的學生,期望學子能藉由公益活動找到人生目標、學習典範。透過財團法人宜蘭吳沙文化基金會結合各校,挖掘各領域人才,鼓勵學子們除學業與技能學習外,能矢志推動品格教育、淨化人心之傳播。
一、目的:為嘉勉品學兼優及樂心助人之學子們積極參與公益活動,特設立此獎助學金。
二、名額:預定發放大專院校生(含)以上10名、高中職生10名,國中小學生10名,共計30名;本會將視各組申請情形調整錄取名額。
三、金額:三組合計23萬元整
(一) 大專院校生(含五專四、五年級)以上10名:每名10,000元,共計100,000元。
(二) 高中職生(含五專一~三年級)10名:每名8,000 元,共計80,000元。
(三) 國中小學生10名:每名5,000元,共計 50,000元。
四、申請資格:
(一) 申請條件(符合一項即可):
- 原住民
- 領有中低、低收入戶證明者。
- 經濟弱勢或家庭遭受重大變故等導致生活困難者,須由地方行政機關、就讀學校或社會福利機構等開具相關證明文件。
(二) 志工服務時數:
- 當年度於本會志工服務時數達24小時以上;學校必修之服務學習時數不予認列。時數計算期間自申請年度1月1日起至當年度12月31日止。
(三) 成績標準(新生或轉學生得提具原學校成績單):
申請學年度學業及德行成績(申請年度9月1日起至次年度6月30日止):
大專院校生及高中職生:學業與德行平均成績均達80分以上。(2)技職(藝)類科學生:獲得政府機關舉辦之全國性比賽前三名或代表國家參賽,且學業與德行平均成績均達 60 分以上者。無德行成績等第者,請學校師長於申請表書寫品德表現評語。
五、檢附文件:
(一) 必備文件:
本會專用獎學金申請表(請就本會獎學金項目擇一申請)。
原住民身分認定證明、中低、低收入戶證明影本,或其他足以證明經濟弱勢或家庭遭受重大變故等相關證明文件正本。
志工服務單位核章之時數證明正本或與正本相符之影本。
當年度全學年成績單正本。
(二)選附文件:曾獲得本獎助學金者,須提供學習心得(學習歷程、志願服務及生涯規劃等)及未來回饋社會的想法(格式不拘,250 字以上)。
(三)以上文件除成績單外,請以A4 大小裝訂,資格不符、資料不齊或無法辨識者, 恕不受理;所有申請文件概不退還。
六、審核:由本會評核小組辦理審核工作。(1-3月)
七、得獎公告:得獎名單公告於財團法人宜蘭吳沙文化基金會官方網站(4月)
八、獎學金頒發:由財團法人宜蘭吳沙文化基金會辦理付款。(5月)
九、本辦法由本會核定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